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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訊


新意網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通訊


所有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同時載於本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

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可選擇以下一種方式收取公司通訊 : (i)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收取;或(ii)收取印刷本(只收取英文版本或中文版本,或同時收取中英文版本)。若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選擇或被視為已同意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收取公司通訊,本公司將通知彼等有關公司通訊刊登在本公司網站的消息。此通知將以電郵方式發送給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若彼等已提供電郵地址),或者以郵寄方式(若彼等沒有提供電郵地址)按本公司股東名冊(「股東名冊」)或本公司票據持有人名冊(「票據持有人名冊」)上的地址寄送予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若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選擇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本公司將按彼等明確選擇的語言版本郵寄公司通訊予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

為免生疑問,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將郵寄至個別登記股東於股東名冊上的地址及郵寄至個別票據持有人於票據持有人名冊上的地址(如適用)。

若登記股東╱票據持有人欲更改其目前收取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方式,可隨時在合理時間內(不少於七天)將其指示 (i) 就登記股東而言,郵寄到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 (ii) 就票據持有人而言,郵寄到本公司之可換股票據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費用全免。

若非登記股東欲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彼等可聯絡代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人」)。非登記股東毋須就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向本公司繳付任何費用。

附註:

  1.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向其證券持有人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書、年度財務報表連同獨立核數師報告書;(b)中期報告;(c)會議通告; (d)上市文件;(e)通函;及 (f)代表委任表格。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涉及要求本公司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惟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3. 非登記股東指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項下之中介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之股東。